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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挝 (Laos)

法律依据
  • 《知识产权法》(2007 年)
  • 《商标注册条例》(No. 466/STEA-PMO,于2002年3月7日生效)
  • 《商标法总理令》(No. 06/P.M,于1995年1月18日生效);
 已签署的主要国际条约
  •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1998年10月8日)
  • 《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1995年1月17日)
 进行简单注册的费用  请通过电子邮箱: singapore@mirandah.com  与我们联系
 注册老挝商标的平均时间  12  – 16 个月
 商标审查官方语言  老挝语
 申请与审查程序  第 1 阶段:商标申请
第 2 阶段:材料检查
第 3 阶段:商标注册
第 4 阶段:商标公示
第 5 阶段:商标续展
 分类号 45
 多重分类申请  适用
 系列商标申请  不适用
 必要的文件  委托授权书(需公证)
 审查意见书期限续展  可以
 一般异议
  • 描述性
  • 非独特性
  • 优先冲突权利
 异议提出期限  不详。异议可在商标注册之前或之后向商标局提出。
 商标保护期限  10年 (可续展)
 有效期满商标延期  否
 平行进口  可以
 为避免非使用情况而取消商标的最低期限  5年 (连续)
 有用链接 www.mirandah.com
http://www.wipo.int/wipolex/en/profile.jsp?code=LA
 侵权违法 适用
 侵权违法  知识产权标准化与计量部(DIPSM)
 维权措施  民事
刑事
《刑法与刑事程序》
 无理由威胁援助  不适用
 非侵权声明  不适用
 初步禁令  不适用
 采取各种法律措施的时间框架  24  –  36个月,取决于各种因素
 其他争议解决方案  调停
仲裁
 民事补偿  禁令
赔偿
 刑事制裁  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