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 (Philippines)
法律依据 | 1987年《菲律宾宪法》(于1987年2月2日起生效) 《共和国法案第 8293 号法律:知识产权法》(于1998年1月1日起生效) 《共和国法案第 9168 号法律:植物新品种保护法》(于2002年6月7日起生效) 菲律宾知识产权备忘录通告与法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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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签署的主要国际条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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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菲律宾专利权所需费用 | 请通过电子邮箱: philippines@mirandah.com 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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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菲律宾专利权的平均时间 | 《专利合作条约》国家进入阶段申请需要大约 36 个月时间 《巴黎公约》或直接申请需要大约 52 个月时间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大约需要 6 个月时间, 从菲律宾申请大约需要 24 – 48 个月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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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专利审查官方语言 | 英语 | ||||||||||||||||||
不授予专利的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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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先披露或出售的宽限期 | 在首次申请前之多 12 个月 | ||||||||||||||||||
主要审查事件(按优先权或申请日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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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满续展期 | (i) 回应审查意见书的截止时间可延长 2 个月时间 (ii) 检索和检查程序的截止时间可延长 18 个月时间 (iii) 其他程序的截止时间可延长 2 个月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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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数据排他性法律 | 不适用 | ||||||||||||||||||
平行进口 | 可允许 | ||||||||||||||||||
专利权期限 | 20 年 | ||||||||||||||||||
专利期限延展 | 不适用 | ||||||||||||||||||
有效期满专利延期 | 无现行特定条款。但是,如申请正在等待审查,申请人可以通过在《放弃通知》邮寄当日起 4 个月内提交《复权请愿》恢复申请权利。 | ||||||||||||||||||
检索和检查 | 本地专利检查为非强制性。在其他国家或在《专利合作条约》国际阶段准备的搜索与检查报告可作为菲律宾专利授予的依据。 | ||||||||||||||||||
其他专利形式(如:小专利/创新型专利) | 实用新型专利 | ||||||||||||||||||
有用链接 | www.mirandah.com www.ipophil.gov.ph |
侵权违法 | 民事和刑事 (在特殊情况下)诉讼 | |||||||||||
知识产权特设法院 | 可以 | |||||||||||
维权措施 | (i) 停止侵权通知 (ii) 侵权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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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理由威胁援助 | 不适用 | |||||||||||
非侵权声明 | 不适用 | |||||||||||
初步禁令 | 适 | |||||||||||
采取各种法律措施的时间框架 | 侵权诉讼:12 – 24 个月 | |||||||||||
其他争议解决方案 | 调解 | |||||||||||
损害赔偿的可用性以及其他侵权援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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