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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 (Philippines)

 法律依据 1987年《菲律宾宪法》(于1987年2月2日起生效)
《共和国法案第 8293 号法律:知识产权法》(于1998年1月1日起生效)
《共和国法案第 9168 号法律:植物新品种保护法》(于2002年6月7日起生效)
菲律宾知识产权备忘录通告与法令
已签署的主要国际条约
  • 《专利合作条约》
  • 《巴黎公约》
  • 《布达佩斯条约》
  •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
获得菲律宾专利权所需费用 请通过电子邮箱: philippines@mirandah.com 与我们联系

 

获得菲律宾专利权的平均时间 《专利合作条约》国家进入阶段申请需要大约 36 个月时间
《巴黎公约》或直接申请需要大约 52 个月时间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大约需要 6 个月时间, 从菲律宾申请大约需要 24 – 48 个月时间
菲律宾专利审查官方语言 英语
不授予专利的对象
  • 发现、科学理论和数学方法
  • 与玩游戏或贸易相关的方案、心理行为、规则和方法,以及计算机程序等。
  • 用于人体或动物的医学治疗方法
  • 植物新品种或动物新品种
  • 美学创作
  • 任何违反公共秩序或道德的事物
事先披露或出售的宽限期 在首次申请前之多 12 个月
主要审查事件(按优先权或申请日计算)
 事件  《专利合作条约》国家阶段  非《专利合作条约》
 搜索申请 12 个月  18 个月
 审查申请  34 个月  21 个月
 申请截止日期  30 个月  12 个月
 支付年费  48 个月  48 个月
 续展(授权之后)  每年  每年
 有效期满续展期 (i)    回应审查意见书的截止时间可延长 2 个月时间
(ii)   检索和检查程序的截止时间可延长 18 个月时间
(iii)  其他程序的截止时间可延长 2 个月时间
药品数据排他性法律 不适用
平行进口 可允许
专利权期限 20 年
专利期限延展  不适用
有效期满专利延期 无现行特定条款。但是,如申请正在等待审查,申请人可以通过在《放弃通知》邮寄当日起 4 个月内提交《复权请愿》恢复申请权利。
检索和检查 本地专利检查为非强制性。在其他国家或在《专利合作条约》国际阶段准备的搜索与检查报告可作为菲律宾专利授予的依据。
其他专利形式(如:小专利/创新型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
有用链接 www.mirandah.com
www.ipophil.gov.ph
侵权违法 民事和刑事 (在特殊情况下)诉讼
知识产权特设法院 可以
维权措施 (i)  停止侵权通知
(ii) 侵权诉讼
无理由威胁援助 不适用
非侵权声明 不适用
初步禁令
采取各种法律措施的时间框架 侵权诉讼:12  – 24 个月
其他争议解决方案 调解
损害赔偿的可用性以及其他侵权援助
(i)  禁令
(ii)  收入损失
(iii)  利润计算补偿
(iv)  律师费以及其他诉讼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