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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老挝的客户同样能享受到和在本地提供的同样的高质量标准的服务。老挝的知识产权环境发展迅速,越来越符合国际标准,我们也将为您关于有争议或无争议的事务提供与该国惯例无缝对接的服务。

概况

老挝现在已是大多数知识产权国际条约的缔约国。自从 1995 年加入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之后,该国还陆续加入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专利合作条约》(2006年)。老挝也是《伯尔尼文学和艺术作品保护公约》的缔约国。

老挝知识产权产业的发展环境

关于老挝知识产权的重要立法是于2011年12月20日通过的第 01 / NA 号法律(《知识产权法》)。老挝对于商标和专利的注册程序采取了“先申请制”。

目前,老挝已开始接受多重分类商标的申请,这意味着,申请人可以仅申请一个商标就可以对尼斯分类系统下不同领域的商品和服务进行保护。

根据东盟经济共同体协调计划,老挝即将成为《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协定》(也称为“马德里协定”)的签约国。

 

法律依据
  • 《专利、小型专利和工业外观设计法令》(No 01/PM,于2002年1月17日生效)。
  • 《专利、小型专利和工业外观设计实施细则》(No 322/STEAPMO,于2003年2月18日生效)。
  • 《知识产权法》(No 08/NA,于2007年12月24日生效)。
已签署的主要国际条约
  • 《专利合作条约》
  • 《巴黎公约》
获得老挝专利权的平均时间 《专利合作条约》国家阶段申请提交需要大约 48 个月时间
《巴黎公约》和直接申请提交需要大约 60 个月时间
老挝专利审查官方语言 英语
不授予专利的对象 Available
不授予专利的对象 1发现、科学理论和数学方法;

2开展贸易的方案、规则或方法,纯粹的精神行为或与游戏相关;

3关于人或动物身体治疗的方法

4违背国家文化道德、公共秩序的发明

申请前销售或公共披露的宽限期 在首次申请前之多 12 个月
主要审查事件(按优先权或申请日计算)
 事件  《专利合作条约》国家阶段  非《专利合作条约》
提交老挝专利申请  30 个月  12 个月
 支付年费  每年  每年
 续展(授权之后)  每年  每年
有效期满续展期 (i)    回应审查意见书的截止时间可延长 3 个月时间
(ii)   检索和检查程序的截止时间可延长 3 个月时间
(iii)  其他程序的截止时间可延长 3 个月时间
药品数据排他性法律 不可用
平行进口 允许
老挝专利权期限 20 年
专利期限延展 不适用
有效期满专利延期 无现行特定条款
检索和检查 本地专利检查为非强制性。在其他国家或在《专利合作条约》国际阶段准备的搜索与检查报告可作为老挝专利授予的依据。
其他专利形式(如:小专利/创新型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
有用链接 www.mirandah.com
争议解决
  1. 和解;
  2. 调解;
  3. 行政援助;
  4. 通过经济纠纷解决委员会援助;
  5. 人民法院司法起诉;
  6. 国际争端解决。
知识产权特设法院
维权措施

1.命令侵权人停止专利权侵犯行为;

2.命令暂停海关程序;

3.命令扣押货物,以防止在货物清关后,涉及知识产权侵权的进口货物进入商业渠道;

4.命令对侵权行为进行判决;

5.命令侵权人赔偿被侵权人足够的赔偿金;

6.命令侵权人支付权利人相关费用,其中可能包括权利人适当的律师费用;

7.命令销毁所发现的侵权商品,或以其他方式对其进行处置,以使其不会进入商业渠道;

8.命令对侵权商品的生产材料进行处置,使其不会进入商业渠道之中,以尽量减少进一步的侵权风险。

无理由威胁援助 不适用
非侵权声明 不适用
初步禁令 适用
采取各种法律措施的时间框架 侵权诉讼:12  – 24 个月
损害赔偿的可用性以及其他侵权援助
(i)  禁令
(ii)  收入损失
(iii)  利润计算补偿
(iv)  律师费以及其他诉讼费用
法律依据
  • 《知识产权法》(2007 年)
  • 《商标注册条例》(No. 466/STEA-PMO,于2002年3月7日生效)
  • 《商标法总理令》(No. 06/P.M,于1995年1月18日生效);
 已签署的主要国际条约
  •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1998年10月8日)
  • 《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1995年1月17日)
 进行简单注册的费用  请通过电子邮箱: singapore@mirandah.com  与我们联系
 注册老挝商标的平均时间  12  – 16 个月
 商标审查官方语言  老挝语
 申请与审查程序  第 1 阶段:商标申请
第 2 阶段:材料检查
第 3 阶段:商标注册
第 4 阶段:商标公示
第 5 阶段:商标续展
 分类号 45
 多重分类申请  适用
 系列商标申请  不适用
 必要的文件  委托授权书(需公证)
 审查意见书期限续展  可以
 一般异议
  • 描述性
  • 非独特性
  • 优先冲突权利
 异议提出期限  不详。异议可在商标注册之前或之后向商标局提出。
 商标保护期限  10年 (可续展)
 有效期满商标延期  否
 平行进口  可以
 为避免非使用情况而取消商标的最低期限  5年 (连续)
 有用链接 www.mirandah.com
http://www.wipo.int/wipolex/en/profile.jsp?code=LA
 侵权违法 适用
 侵权违法  知识产权标准化与计量部(DIPSM)
 维权措施  民事
刑事
《刑法与刑事程序》
 无理由威胁援助  不适用
 非侵权声明  不适用
 初步禁令  不适用
 采取各种法律措施的时间框架  24  –  36个月,取决于各种因素
 其他争议解决方案  调停
仲裁
 民事补偿  禁令
赔偿
 刑事制裁  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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