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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randah asia 泰国办事处可随时为国际客户提供服务,为其提供该国知识产权程序的相关指导。该团队能够以最高水平的专业技术迅速处理客户的所有咨询和事宜,而这些只有泰国本地的双语专家才能提供。

概况

随着劳动力技能日益熟练,以及市场机会逐渐增多,泰国不断发展的经济正吸引着更多的国际投资前来掘金。该国的知识产权环境正追随经济发展的脚步,变得越来越大。

2009年,泰国加入《专利合作条约》,引入新的专利审查程序并修改了相应的知识产权法,以扩大知识产权规管范围,覆盖所有知识产权法律,加快专利申请处理。此后,该国于 2013 年设立了国家知识产权执法维权中心(NICE),以鼓励参与知识产权保护和维权的各机构互相协调工作。

彻底根除假冒产业是泰国皇家政府的主要目标。知识产权局(DIP)已提出了几项措施来加强法律框架,其目的旨在应对执行知识产权权利期间发生的现有挑战。

泰国知识产权产业的发展环境

2016年,泰国对该国的《商标法》进行了大范围修订,以准备在 2017 年加入《关于国际商标注册的马德里议定书》(又称《马德里议定书》)。  在《东盟经济共同体协调计划》之下,所有东盟成员国都已承诺加入该条约。

 法律依据  由《专利法》No.3, B.E. 2542(1999)修订后的《专利法》No. 1, B.E. 2522(1979)和《专利法》No. 2, B.E. 2535(1992),后者自1999年9月27日起生效
 已签署的主要国际条约
  • 《巴黎公约》(签订于2008年8月1日)
  • 《专利合作条约》(PCT)(签订于2009年12月24日)
  •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
《专利合约条约》信息  泰国已于2009年9月24日交存了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 )加入书,因此成为了《专利合作条约》第142个缔约国。该条约自2009年12月24日起在泰国生效。
 获得泰国专利权所需费用 请通过电子邮箱: thailand@mirandah.com  与我们联系
 获得泰国专利权的平均时间  5 至 8 年
 专利审查官方语言  泰语
 不授予专利的对象
  • 天然存在的微生物及其成为、动物、植物,以及动物和植物的提取物
  • 发现或科学理论
  • 数学公式
  • 医疗方法和诊断方法
  • 计算机程序
 事先披露或出售的宽限期  泰国提交日期前 12 个月(非法披露、国际展览、政府官方展览)
 主要审查事件
 《巴黎公约》 :  12 个月
 进入国家阶段 :  30 个月(可延长)
 审查申请 :  公示期起 60 个月
 支付授权费 :  收到通知后 60 天
专利续展 :  专利授予四周年后每一年,在每一周年开始后的 60 天内
 申请与审查程序  第 1 阶段:专利申请
第 2 阶段:手续检查
第 3 阶段:公示与异议(如有)
第 4 阶段:实质性检查
第 5 阶段:授予专利
第 6 阶段:专利续展/年费
 审查意见书期限续展 第一次续展:90 天

第二次续展:30 天

 申请所需必要文件  授权委托书
转让协议(如申请人与《专利合作条约》申请人不同)
优先权文件(如优先权虽已要求但尚未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传输至国家专利局)
 药品数据排他性法律  不适用
检索和检查  该国专利局执行其自己的检索和检查程序,但是认同相应订约国家(如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日本以及规定的欧洲专利局的成员国家)的检索和检查报告。
 异议提出期限  公示后 90 天
 专利保护期限 20 年
 专利期限延展  不适用
 有效期满专利延期  从有效期满起 120 天内
 平行进口  适用
 其他专利形式(如小专利/创新型专利)  小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有用链接
 侵权违法  民事和刑事 (在特殊情况下)诉讼
 知识产权特设法院  中央知识产权与国际贸易法院
 维权措施  向警方或中央知识产权与国际贸易法院提交投诉书
 无理由威胁援助  反诉讼的权利
 非侵权声明  不适用
 初步禁令  适用
 采取各种法律措施的时间框架  刑事 6 -18 个月
民事 1 -5 年
 其他争议解决方案  不适用于刑事案件,但如果双方同意,则适用于民事案件
民事赔偿  损失赔偿
 刑事制裁  监禁
罚金
 法律依据  经《商标法(第2号)》 2543(2000)和《商标法》(第3号)B.E. 2559(2016)修订的《商标法》B.E. 2534(1991)。
 已签署的主要国际条约
  • 《巴黎公约》(签订于2008年8月2日)
  •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
 获得泰国商标权所需费用  请通过电子邮箱: thailand@mirandah.com  与我们联系
 获得泰国商标权的平均时间  10  – 15 个月
 泰国商标审查官方语言  泰语
 可注册的商标  任何独特的设备、品牌、标题、标签、票据、姓名、签名、照片、文字、字母、数字、商品形状、三维商标、声音、包装或颜色的组合或其任何上述元素的组合
 申请与审查程序  第 1 阶段:商标申请
第 2 阶段:材料检查
第 3 阶段:商标公示
第 4 阶段:异议答辩(如有)
第 5 阶段:商标注册
第 6 阶段:商标续展
 分类号 45 类(《尼斯分类》)
 多重分类申请  适用
 系列商标申请  不适用
 申请所需必要文件  委托授权书(需公证)
 一般异议  描绘性
非独特性
事先相互冲突权
详细说明
 审查意见书期限续展  不适用
 异议提出期限  60 天(不可延长)
 商标保护期限  10年 (可续展)
 有效期满商标延期  从有效期满起 6 个月宽限期内适用
 平行进口  适用
 为避免非使用情况而取消商标的最低期限  3年 (连续)
 有用链接 www.mirandah.com
www.ipthailand.go.th

 

 

 侵权违法  适用
 知识产权特设法院  泰国中央知识产权和国际贸易法院
 维权措施  民事
经《商标法(第2号)》 25432000)和《商标法》(第3号)B.E. 25592016)修订的《商标法》B.E. 25341991规定的商标侵权和仿冒行为
– 根据泰国 《民商法典》(CCC) 第 420 条规定的索赔诉讼
半刑事
–  受泰国《商标法》 和《刑法》 第 273-275 条影响
 无理由威胁援助  不适用
 非侵权声明  不适用
 初步禁令  适用
 采取各种法律措施的时间框架  12  –  36个月,视各种因素而定
 其他争议解决方案  调停
仲裁
 损害赔偿的可用性以及其他侵权援助  如下所示
 民事赔偿  禁令
赔偿
 刑事制裁  《商标法》(仅限注册商标)
罚金或监禁或两者并罚《刑法》 (适用注册商标和非注册商标,包括国外注册商标)
罚金或监禁或两者并罚
*《商标法》较《刑法》具有较高处罚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泰国知识产权环境的信息?请发送电子邮件或直接前往我们的办事处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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