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
马来西亚
印度尼西亚
泰国
菲律宾
越南
柬埔寨
老挝
缅甸
文莱
印度

马来西亚 (Malaysia)

法律依据 1976年《商标法》(于1983年9月1日生效)
《商标法(修正案)》(1994年、2000年、2002年)(最后一次修订于2003年3月3日生效)
1997年《商标法实施细则》(于1997年12月1日生效)
已签署的主要国际条约
  • 《巴黎公约》(签订于1989年1月1日)
  • 《尼斯协议》(签订于2007年9月28日)
  • 《维也纳协定》(签订于2007年9月28日)
  •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
获得马来西亚商标权所需费用 请通过电子邮箱:  malaysia@mirandah.com  与我们联系
获得马来西亚商标权的平均时间 12 个月
马来西亚商标审查官方语言 马来语或英语
可注册的商标 任何独特的设备、品牌、标题、标签、票据、姓名、签名、文字、字母、数字、或上述内容的各种组合。
申请与审查程序 第 1 阶段:商标申请
第 2 阶段:材料检查
第 3 阶段:商标公示
第 4 阶段:异议答辩(如有)
第 5 阶段:商标注册
第 6 阶段:商标续展
分类号 45 (《尼斯分类》第8版)
多重分类申请 不适用
系列商标申请 适用
申请所需必要文件 《商标真正所有权法定声明》
一般异议 描绘性
非独特性
事先相互冲突权
审查意见书期限续展 适用
异议提出期限  2 个月(可延长)
商标保护期限 10年 (可续展)
有效期满商标延期 从上次注册有效期届满后 12 个月内
平行进口
适用
为避免非使用情况而取消商标的最低期限 3年 (连续)
有用链接
马来西亚商标代理与律师
www.myipo.gov.my
侵权违法
 适用
知识产权特设法院 适用
维权措施 停止侵权诉讼通知

侵权

仿冒
根据2011年《商品描述法》做出的商品描述申请法令
边境措施

无理由威胁援助 适用(简易判决)
非侵权声明 适用
初步禁令 适用
采取各种法律措施的时间框架 6  – 12 个月
其他争议解决方案 限定为涉及域名争议的商标事宜
损害赔偿的可用性以及其他侵权援助 撤销诉讼
民事赔偿 禁令
赔偿
刑事制裁 商品描述法令
罚金或监禁或并罚边境措施
禁止进口;扣押;拘留;没收假冒商标商品
其它 仿冒商标为注册商标将构成刑事犯罪。法律制裁可能包括罚金或监禁或两者并罚。